各系(部): 针对各系部在归集教师档案时遇到的内容不一致、格式不统一等实际问题,为规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办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与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现就该项工作规范通知如下: 一、教师档案资料归集的内容 教师档案资料应归集以下11项内容,具体内容及顺序是: 1.教师个人简历表 2.教师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教师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教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6.教师培训、进修、交流等证明材料 7.教师聘任合同复印件 8.教师学年度考核表 9.本科教学专任主讲教师任课资格申报表 10.教师各项获奖情况及证明材料 11.教师教学手册 (1)学期教学任务书 (2)学期教学进度表 (3)教师听课记录 (4)其他教学科研活动记录 (5)课程考核分析表 (6)学生成绩记录 (7)学期个人教学总结 (8)系(部)及教研室意见 二、教师档案资料归集具体要求 1.鉴于专业教师团队的组成还在调整中,各系部应以教研室为单位归集人事关系归属本系部的所有教师的档案资料,对每位教师单独建档; 2. 教师培训、进修、交流等证明材料,教师学年度考核表,教师各项获奖,教师手册等各项资料均从学校招收首届本科生的自然年度即2010年开始收集; 3. 教师培训、进修、交流等证明材料应包含教师行业培训、攻读硕士、攻读博士、出访境内外等情况,各系部在归集时应同时复印一份证明材料送人事处归档,每学年归集一次; 4. 人事处应在教师学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表返还一份给各系部用于归档; 5. 教师教学手册应从2010学年开始归集,每学期一册,内容共8项,应按统一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其中学期教学任务书、学期教学进度表、学生成绩记录等内容均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打印归档;教师听课记录应满足教务处要求的听课节数并以填写课堂听课记录表为证明材料;其他教学科研活动记录可以包括教师编写教学大纲、编制试卷题库、编写教材及教辅材料、参加各类教学研讨会、科研学术会议、课程设计、第二课堂活动、指导毕业作业(答辩)、集体听课、完成科研成果等工作内容。 附:各项内容表格式样(见附件) 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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