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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 2020-04-07浏览次数: 185

    4月7日,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湖北主持。

    张湖北指出,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央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学院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规定》共五章25条,提出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并在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湖北强调,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把《规定》明确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担当,为推进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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