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法学院在7B101会议室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此次会议旨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同时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全面梳理和总结学院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谋划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会议由院党委书记赖伟平主持,学院班子成员、全体科级干部、支部书记及教研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院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党中央统一部署及学校工作要求推进工作。学院持续依托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读书班、“三会一课”、书记上党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避免形式主义倾向。学院将持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摈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发挥党建引领功能,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学教改、学科建设、学院发展,同时丰富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压实执纪责任。党的纪律是保证良好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党员干部规则意识的有力保障。因此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执纪、严格追责。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将其融入教育教学,贯穿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