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上午,法学院在法学院会议室开展“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主题法学高端论坛。本次学术论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张谷教授主讲,法学院部分教师参加。

张谷教授

学术研讨会现场
张谷教授开门见山,以物权法之特征开题,强调公私兼摄、程序实体并重以及使用权中心论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特点。张谷教授从公、私法不同角度阐发物权主体表达的特殊性,同时以土地使用权的公有公用与公有私用两方面通过平实浅显的语言援引数例明确土地私用的问题。张谷教授提到,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格局,导致用于物权的规则存在两套并存的局面,土地问题的不可流转性致使制度无法强制执行。而被土地管制性规定限制的物权法无法解决城乡二元化带来的问题。在专业术语的立法使用上,张谷教授以“得、丧、变更、设立、出让、抛弃”等为例,强调在立法中应结合立法史,唯有像凤凰涅槃般重大改造,才能产生根本性意义。张谷教授新颖地提出由“三权分置”意识为“五权分置”,阐述农村土地与集体、成员、要求与发包之间的关系。最后张谷教授强调,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其本质是物权法背后的深层问题。

学术研讨会现场
本次论坛中张谷教授以严密逻辑、专业用语严谨明确地论述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中的问题,与谈教师表示感触颇深,受益匪浅,法学院的学术氛围愈发蓬勃发展。
(法学院团委新闻中心:刘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