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招聘短期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3浏览次数:404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为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短期工作人员20名。

一、岗位描述

短期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和奉

献精神;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录用;

(四)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常住地在厦门岛内;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七)有基层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录用。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334号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二楼物业办公室。

(三)报名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一张一寸近期免冠个人彩色证件照、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退回)、个人简历。

联系电话:5306512、5306493。

四、工资待遇

思明区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5年4月—2016年3月,共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每月工资约25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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