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外国语学院审核,现将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外国语学院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91-23531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