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江夏人﹝2021﹞45号)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江夏人﹝2021﹞46号)要求,12月15日下午,经计划财务处全体人员评议,推荐黄奕菲、骆逸杰、刘会敏3位同志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等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止。若有异议,请来电0591-23535090。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