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为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切实做好住宿费的退费工作,保证结算后多余部分的住宿费及时转入学生的缴费卡(建行卡)中,请通知学生保证缴费卡信息的准确性。若缴费卡(建行卡)未激活的,请尽快到当地的银行办理激活手续,若缴费卡(建行卡)遗失的,到当地建设银行办理新卡,并通过财务服务平台变更中国建设银行卡号。
附: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财务服务平台中国建设银行卡号变更流程
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