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让教职工切实享受税收红利,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转发给全体教职工,请教职工本人按公告精神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税务局办理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为避免出现扎堆拥堵,建议于2020年5月15日前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44号)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7日

